关注. 展开全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主席令74号 2002.8.29)第39条,办理“采砂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河道管 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改变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和内容的,应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终审) 一网通办
了解更多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请河长湖长组织开展采砂船舶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 船舶;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尤其是 采砂许可证填写说明. 采砂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从事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代码,身份 采砂许可证办理程序_百度文库
了解更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00-16:3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水利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将定期对已受理事项(目录)和行政许可决定进行公 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直接应用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河道采砂许可审批与电子证照发放“一站式”办理。 (三)开展电子化、标准化转换。 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了解更多对依法办理了采砂许可证的 可采区,负责采砂现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应根据运砂船舶每艘次实际承运情况,出具砂石采运管理单。砂石采运管理单一式四联:第一 第十四条 因吹填造地需要采砂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审批手续,但单项工程吹填造地采砂规模在 10 万吨以上的,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长江水利委员会同意。 第十五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江西省人民政府 规章 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
了解更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扣押或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请河长湖长组织开展采砂船舶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 船舶;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尤其是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三无”采砂船;严禁对船舶非法改装以及建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了解更多(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要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解读)_文件
了解更多在采砂现场悬挂。自采自运的,副本随运输的车、船携带。 河道采砂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买卖、抵押、出租、出借 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经许可在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 规定:(1)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实行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对河道采砂实行管理。按照现行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 河道采砂管理_百度百科
了解更多第十九条(无需办理许可情形)依法从事河道整治、航道整治、航道养护、清淤疏浚、水利工程建设等活动,以及穿、跨、临河和穿堤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排)水、监测等工程设施建设产生河道砂石的,不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改变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和内容的,应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为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采砂作业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0号)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
了解更多单项工程吹填造地采砂规模为10万吨以上的,报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办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本条第一、二款所列采砂活动属于公益采砂,所采砂石应当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要求处理,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继续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没有继续申请办理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 二 条 禁 止伪造、涂改河道采砂许可证 , 禁止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 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政策文件及解读-衡阳市水利局
了解更多四、任何采砂船舶不得在禁采区滞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不得在可采区滞留。 我省水域“三无”采砂船舶一经发现,由水域所在地政府组织,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公安、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清理、取缔。手续:. 1.河道采砂申请书 (一式三份)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为 办采砂证需要什么手续 百度知道
了解更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作出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并已于起施行。. 《司法解释》的出台,实现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入刑目标,解决了长期以来河道非法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继续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没有继续申请办理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禁止伪造、涂改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_法规文件_湖南人大网 hnrd.gov.cn
了解更多采砂许可证办理程序一、申请从事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代码(身份证)、申请理由;2.采砂船船名、船号、船主姓名(**)、采砂船舶和船员证书;3.开采性质、种类、地点和范围(附具范围图和控制点坐标为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政策,规范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及《辽宁省河道采砂权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水利厅. . 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及
了解更多农村村民因自建房屋,需要采挖总量五十立方米以下河砂的,可以免予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只可在本村所在河段采挖,且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禁采的河段除外。村民不得使用采砂船舶等大型作业工具采砂,所采挖的河砂不得销售。采砂单位或个人在依法取得河道采砂权后,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统一编号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通航水域内采砂作业的,还应当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后方可作业。 (六)规范采砂作业。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规范
了解更多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改变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和内容的,应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6.《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水利部结语. 非法采矿罪保护的是国家的矿产资源,因此,取得采矿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进行采矿是是矿企采矿的前提。. 在实践中,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判定并非简单的二元选择,而是存在多种复杂情形。. 矿企应加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认识和理解,避免环境犯罪系列(五) 非法采矿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认定
了解更多第十一条 河道采砂的申请人,应当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批准河道采砂规划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涉及航道的,审批发放前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改变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和内容的,应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为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采砂作业应当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了解更多案例4:A公司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河段进行采砂活动。A公司使用吸砂船采出砂石后雇佣自然人甲的货船,将砂石运输至岸上集中进行清洗和分选,然后将分选的砂石按照不同单价进行销售。 司法机关在追究A公司非法采砂刑事关于印发 《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各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用砂需求不断增大,砂石最高检、中国海警局印发《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
了解更多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修订)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第二十三条 农村居民在河道禁采区外自采自用少量砂石的,不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和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河道恢复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广西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
了解更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及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河道采砂许可办理情况书面告知海事、航道管理机构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在通航水域进行河道采砂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后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_ 福建省政府规章 _ 福建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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